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及校学生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开展学校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预评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申报条件
1.申报对象:国家奖学金申报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学生。
2.申报条件:详见《威澳门尼斯人官网欢迎您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21〕58号)。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体测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二、推荐名额和评选形式
1.推荐名额:各学院可推荐1-2名本科生候选人,800人以上学院或特别优秀的可推荐2人;专科可推荐1人。
2.评选形式:各学院推举名额后,学生处将采用现场评审形式,根据现场评委打分结果排序。依据现场评审情况,再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择优推荐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以及国家奖学金特选候选人。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班于9月17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
1.《2021-2022学年国奖拟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
2.《2021-2022学年国奖拟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3.学生申请审批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填写说明》、《国家奖学金样表》)
4.学生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仿宋3号字体,行间距26),竞选ppt。
(二)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填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将退回班级重新报送。
(三)因是预评,待省里正式文件下发后,会根据最新填报要求,再通知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申报工作。
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2021-2022学年国奖拟获得学生信息汇总表.xls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生科院学工办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