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7-06-06浏览次数:159

各位项目负责人:

为扎实做好大学生科研项目结题及科研成果管理工作,现决定进行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要以科学、认真、严肃的态度对待课题结题工作,进行如实的总结和评定,充分认识结题工作的重要性,克服“重申请、轻结题”的倾向,不弄虚作假。

二、结题材料

1.各项目于620日前填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报告书》。其中重点项目要求项目主持人必须有一篇以第一作者或独撰方式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封面、封底、目录、正文),成果必须标注有项目名称及项目来源。如结项时发表的论文未收到原刊,需提交用稿通知书。

2.相关附件或佐证材料(含研究报告、专利证书、产品图片、推广应用证明、获奖证书等)

3.项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前提交延期申请与阶段性研究成果等材料。延期最长不能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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